文章摘要
婚约近代化视域下财礼返还规则的递嬗
投稿时间:2024-06-12  修订日期:2024-11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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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关键词: 定婚  婚约  财礼返还  民事习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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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云朝* 河北经贸大学 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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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摘要:
      财礼源起周代“昏礼”之纳征,经后世礼、法、俗的融合,成为定婚的实质要件。礼法规范下,定婚和财礼属于聘娶婚与家产制的一个子系统,悔婚及定婚解除后的财礼返还已形成自洽的规则体系。晚清继受西法,婚约制逐步取代定婚制,定婚与财礼之间的必然联系被割裂,财礼及其返还规则在国家法上处于模糊地带。更有甚者,礼法俗交织下的财礼成为革命者认识中的“陋俗”,其规则意义和伦理价值隐而不彰。由于婚约制度和过错因素的缺位,最高人民法院确立的彩礼返还规则始终无法跳出以“登记”为返还基准的窠臼。
英文摘要:
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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